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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城市管理保证金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我局拟再次对2006年至2021年间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集中清退,包括挖掘修复保证金、建筑占道保证金、占道经营保证金、渣土运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应付往来款项。目前,仍有部分交款单位(个人)因无法取得联系或联系后仍未到我局办理清退手续,为妥善处置历年收缴的挖掘修复保证金、建筑占道保证金、占道经营保证金、渣土运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现发出清退保证金的通告。
请尚未办理清退手续的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始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单位(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到大****执法大队办理保证金清退事宜。清退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即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2月25日的工作日),公告期结束后对无法清退或无人申请的保证金,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06年以来应退未退挖掘修复保证金、建筑占道保证金、经营占道保证金等款项清单
地址:**县**镇伦理路126号
联系电话077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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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翻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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