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11月19日至 2025 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梅菉街道广沿路1号电子大厦二楼,邮编:524500
联系电话:0759-****2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人民西路(塘尾管理区对面)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位于**市人民西路(塘尾管理区对面),主要经营羽绒加工,本项目拟在现有厂房基础上新增部分建设用地和设备进行扩产,并将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改造为1.0t/h天然气锅炉,改扩建后全厂年产羽绒3000吨。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废水治理设施的扩容土建、锅炉改造和设备搬运安装等。施工场所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基坑开挖废水沉降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水中粪便污水进入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设备安装的噪声随施工期结束后消失,通过厂房隔声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排放。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按要求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羽毛(绒)加工废气、废水处理产生的臭气、水洗脱脂过程产生的臭气、厨房油烟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天然气锅炉配备了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SO2、颗粒物、林格曼黑度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有关要求。2、羽毛(绒)加工粉尘经过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后无组织排放。3、项目产生的臭气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源的限值要求。4、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处理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软水处理废水、生产废水一起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池→A/YR复式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出水)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洗涤用水标准;外排水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较严值。****处理厂未投入使用前,项目保持现有规模,不增加直接排放的废水量。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局**分局从该项目环评受理至今,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