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分行(江城区吉祥东路2号和吉祥东路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公示

审批
广东-阳江-江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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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区吉祥东路2号和吉祥东路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公示
发布日期:****111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土地使用人申请,现将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事宜公示如下:

一、原宗地基本情况。****银行****分行****银行)用地位于**区吉祥东路2号和吉祥东路4号(原东门垌),原用地面积1911.59平方米,经实测并删除道路面积后为1560.53平方米(并以该面积为准),土地用途为综合大楼,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二、分割后宗地情况。宗地总面积1560.53平方米,拟分割2宗细小地块:宗地一面积1169.78平方米,宗地二面积390.75平方米,原土地用途及使用权类型等不变。

三、相关附件(附图)。(一)建设用地许可证;(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方案;(四)分割方案的意见签署表;(三)宗地分割地形图。

四、公示期。本公示期为 10个自然日,自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8日止。

五、异议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分割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准予分割批复。

受理单位:**市自然**;地址:**市**区三环路40号;联系电话:066****7216,联系人:黄先生。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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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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