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南郊水质净化厂2026年度乙酸钠(液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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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水质净化厂2026年度乙酸钠(液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25/11/19 5:07:11

****南郊水质净化厂2026年度乙酸钠(液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南郊水质净化厂2026年度乙酸钠(液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南郊水质净化厂2026年度乙酸钠(液体)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乙酸钠(液体)(以下简称药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质量要求:

(1)乙酸钠(液体)药剂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COD当量≥17万。

(2)药剂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和本合同相关约定,供货的产品质量应优于本次招标过程中对样品检测的实验结果,且符合《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乙酸钠》(HG/T 5959-2021)中表1中I型的指标要求。具体产品质量要求列表如下:

序号

项目

指标

1

乙酸钠(CH,COONa)的质量分数/%

≥20

2

相对分子质量

≥82.03

3

密度(20℃)/(g/cm3)

≥1.10

4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1.7×105

5

COD折算比

0.70~0.76

6

pH值

7.5~9.0

7

总磷(以P计)的质量分数/%

≤0.0005

8

氨氮(以N计)的质量分数/%

≤0.001

9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0.05

10

氯化物(Cl)的质量分数/%

≤0.025

11

汞(Hg)的质量分数/%

≤0.00002

12

镉(Cd)的质量分数/%

≤0.0002

13

铬(Cr)的质量分数/%

≤0.0005

14

砷(As)的质量分数/%

≤0.0005

15

铅(Pb)的质量分数/%

≤0.0005

16

总氮去除率/%

≥80

17

其他

符合《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乙酸钠》(HG/T 5959-2021)指标要求

(3)为保证后续使用过程中药剂质控、品控达到生产稳定运行要求,各厂将对每批次药剂留样、抽检,若当批次药剂不符合要求药剂质量标准的(样品检测的实验结果数据±5%范围内),将拒付三次(含当批次)药剂费用。

(4)在本次采购周期内,若发生两次及以上不满足生产稳定运行的药剂质量要求的情况,将提前解约,并按违约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应付药剂款。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供应量达到招标数量。

8、项目实施地点:南郊水质净化厂

9、最高投标限价:为防止哄抬标价及恶意竞价,招标人将设定单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单价招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1047元/吨(含运费不含税单价),计划年使用量约为4000吨/年,年费用为418.79万元(含运费不含税单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须为药剂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应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

3.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公司出具的药剂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乙酸钠》(HG/T 5959-2021)中表1中I型的所有指标、样品的物性实验结果和成分分析、其他应自行申告的内容等;报告检测内容除“总氮去除率/%”外,其余项需应检尽检,还应包含成分分析,不得缺项、遗漏;报告检测结果需要符合标准限值、检测方法需要符合HG/T 5959-2021标准要求;

4.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n)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登记报名,满足资格的投标人需进行投加实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人需****公司提供药剂的样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投加实验,投加实验由具有CMA(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

8、投加实验说明

(一)投加实验的流程及监督:

1.投加实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委托:本次招标实验由具有CMA(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

2.投加实验的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投加实验;

3.投加实验的参与人:投加实验由招标人代表、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组织进行。

4.投加实验的监督:全程需在封闭且可监控的条件下进行。

5.投加实验的结果:投加实验结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并出具盖章的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

2、本次项目的澄清/修改/变更/重新采购公告会通过网站发布,请参加的潜在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四、平台服务费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按标段交纳平台服务费5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场所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中心****公司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191****1131

开户行行号:304****01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标书代写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9:30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产权交易市场(**市**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活动中心****园区B座4楼)标书代写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七、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com/)、**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易交易(www.****.com)、**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丰产道4号街坊

联系人: 王健

联系电话:0472-****966

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

采购组织方:****

地址:**自治区**市**区昭君路(鼎盛国际北门对面)大盛魁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北区3号楼4楼

联系人:邓春娥

电话:150****9131

邮箱:****@qq.com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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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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