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仁岸村等九个村治理一标段(仁岸村、舒洪村)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116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胡镭沥、0578-****69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 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1 | **** | ****3390 | 1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叶光华 |
| 2 | ****公司 | ****9867 | 1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陈君丽 |
| 3 | ******公司 | ****9867 | 1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董欣芸 |
| 4 | ****公司 | ****0515 | 1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丽妃 |
| 5 | ****公司 | ****8618 | 1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丁广义 |
| 6 | ******公司 | ****2458 | 1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徐丽 |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190。
公示单位:****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