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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67624K | 建设单位法人:黎翔 |
| 雷成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云** |
| **市云**白****中心402室 |
| 云**石浦东西交通码头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12-G5512-内河旅客运输 |
| 建设地点: | **省**市云** 云**紧水滩镇石浦村和葛蒲垄村 |
| 经度:119.56045 纬度: 28.184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9-26 |
| 云环审〔2016〕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89 |
| 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67624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3MADHT5B91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2MA2D8RRJ7R | 竣工时间:2019-01-2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51020c6k3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拟在 云**紧水滩镇石浦村和葛蒲垄村建设云**石浦东西交通码头,共**码头泊位20个, 其中葛蒲垄村岸侧**游船泊位5 个, 石浦村岸侧**游船泊位15 个(其中10个为丁靠泊位)。服务范围主要为周边村民及旅游游客。 另外在石浦村岸边建设2F旅检管理用房, 总建筑面积600m2 及停车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云**紧水滩镇石浦村,菖蒲垄村,石浦东西交通码头工程**码头泊位20个,其中,石浦村布置15个顺岸式泊位。码头平台宽度7米,平台总长度172.6米。陆域建设配套管理服务用房、人行长廊及配套的供电、给排水、绿化等,陆域用地面积364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菖蒲垄村布置5个顺岸式泊位,码头平台宽度7米,泊位长度96米,**护岸121米。码头场内道路,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54.68米,宽6.5米的砼路面。并在K0+054.688西侧布置人行道,人行道宽度5米,采用花岗岩铺装。 |
| 本工程环评批复后,与实际建设工程相对照,基本一致,主要发生以下变化:石浦村10个丁靠泊位改成顺岸式泊位。 参照环办[2015]52号文中《关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以上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离港旅客: 购票一候船一验票一栈桥一码头一踏步一上船 进港旅客: 下船一踏步一码头一栈桥一出港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空调机组噪声防治措施:要求对空调外机安装隔声百叶窗;要求车辆进出口设 置限速、禁止停放车辆、禁止鸣笛和停车线等标志,严格控制车辆出入时的车速,严禁鸣笛;加强停车场内交通疏导,避免因车辆频繁起步停车产生噪声。 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很容易扩散,经植物吸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工程施工期采取了临时围护隔声措施,在居住区敏感点附近未进行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并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减少夜间施工。 采取了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并洒水抑尘措施 施工中采取了沉淀池等措施 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表土已按环评要求运至其他工程场地用于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已采取相应的隔声、限速,要求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加强交通疏导等措施 采取了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并洒水抑尘措施,并采取了绿化等 化粪池、隔油池废水收集系统已经建成。由于区域旅游经济影响,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工程目前无管理人员及基本无船舶停靠等,无污水产生。管理用房暂时由其它工程使用,管理用房化粪池污水收集系统已经建成,并纳管进入石浦村污水处理终端处理。 |
| 污水由环评要求的****处理站,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化粪池、隔油池废水收集系统已经建成。由于区域旅游经济影响,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工程目前无管理人员及基本无船舶停靠等,无污水产生。管理用房暂时由其它工程使用,管理用房化粪池污水收集系统已经建成,并纳管进入石浦村污水处理终端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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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 | 空调机组噪声防治措施:要求对空调外机安装隔声百叶窗;要求车辆进出口设 置限速、禁止停放车辆、禁止鸣笛和停车线等标志,严格控制车辆出入时的车速,严禁鸣笛;加强停车场内交通疏导,避免因车辆频繁起步停车产生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 已采取相应的隔声、限速,要求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加强交通疏导等措施 | 已监测 |
| 污水环评要求的****处理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化粪池、隔油池废水收集系统已经建成。由于区域旅游经济影响,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工程目前无管理人员及基本无船舶停靠等,无污水产生。管理用房暂时由其它工程使用,管理用房化粪池污水收集系统已经建成,并纳管进入石浦村污水处理终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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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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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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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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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