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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网络大数据作战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评审因素中功能演示删除,系统对接方案2分更正为3分,质量保障方案2分更正为3分,风险预防及控制方案2分更正为3分,培训方案2分更正为3分,运维服务方案2分更正为3分;更正内容如下:
|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审标准 |
| 投标报价 |
30.0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 技术响应 |
49.00分 |
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的“三、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中所列内容进行评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9分。“★”项为实质性条款不接受负偏离,不响应按不实质性响应处理;“▲” 号指标为重要技术指标,共计8项,每有一项(一个句号的完整内容为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非“▲、★”号为一般技术指标,共计82项,每有一项(一个句号的完整内容为一“项”)负偏离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注:供应商针对本项评标内容在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为准,若《技术响应偏离表》与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技术响应偏离表》为准,《技术响应偏离表》中未列出的对应项按负偏离进行扣分处理。 |
|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
1.00分 |
1、投标产品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投标文件中****管理局确定的列入“****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的,每提供一个得 0.5分,最高得0.5分; 2、投标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且投标文件中****管理局确定的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 注:1、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电子件;2、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
| 企业 业绩 |
2.00分 |
供应商提供自 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1、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合同中主要内容、标的、金额清晰可见)原件电子件。未按照要求提供不得分。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业绩将随中标结果同步公开。 |
| 项目人员配备 |
3.00分 |
供应商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有一人提供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只记分一次,不重复得分。以上需提供有效证书电子件,项目组人员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4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人员证书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开。 |
| 系统对接方案 |
3.00分 |
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五、系统对接方案”提供系统对接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质量保障方案 |
3.00分 |
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六、质量保障措施”提供项目质量保障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风险预防及控制方案 |
3.00分 |
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七、风险预防及控制措施”提供项目风险预防及控制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培训方案 |
3.00分 |
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八、培训要求”提供项目培训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运维服务方案 |
3.00分 |
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九、运维服务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更正内容2:更正公告发布日期至原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足15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12-05 09:00 (**时间)标书代写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重新获取更正文件。
更正日期:2025-11-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若有变动将以更正公告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更正公告,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923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县淮**路6号
联系人:周盛伟
联系电话:151****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路5号
联系人:朱楠
联系电话:0527-****9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楠
电话:0527-****905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