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1-19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市提档升级农村道路工程(百里洲镇刘幸路)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1月18日 09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市三立******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042.81 | ****188.41 | ****042.49 | |
| 质量目标 | 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标准。 | 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标准。 | 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标准。 | |
| 履约期限(天) | 30 日历天 | 30 日历天 | 30 日历天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39716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D****34686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D****39556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373 | (鄂)JZ安许证字[2006]002859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478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陈正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鄂**B(2020)****152、鄂交安B(18)G00048、鄂242****03498 | 朱天宇,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他,鄂242****20441、鄂交安B20G01363、E****28126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他、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鄂交安B(17)G00579、****679、鄂142********01365 |
| 项目总工 | 曹强,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鄂242****50240、鄂**B(2018)****717、鄂242****50240 | 黄明虎,其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E****06449、鄂交安B21G00676 | 陈两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质检员、其他,鄂交安B(23)G07751、鄂**C2(2017)****571、鄂242****33545、042********11000322、E****19336 | |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鲜登潮,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交安C24G00585 | 王敏,其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其他,E****25993、鄂交安C19G02902、E****05665 | 刘明,其他、其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E****12517、E****04986、鄂交安C(17)G00663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11月18日10时20分(**时间)****交易中心评标一室及长阳土家****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第一信封评审说明: 1、第一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4家投标单位形式和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进行了评分,并选择第一信封详细评审得分最高的3家投标单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二、第二信封评审说明: 1、第二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进入第二信封3家投标单位形式和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经济标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有效,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三立******公司 招标人代表:邓春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杨婷婷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 17时30分至2025年11月24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134****5226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50****0006
3.行业主管部门:****运输局
电话:0717-****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