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葬设施公益化、规范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并紧密契合**“强城行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与人口发展相协调、与城市能级相匹配的公益性安葬服务供给体系,****公墓建设“低小散”、布局不均衡等问题,编制《****公墓布点专项规划(2024-2035年)》。该项目已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中间成果审查,并已根据会审意见对其进行修改完善,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19日(共30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对象
****公墓,****公墓(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公墓(骨灰堂)按城市级、街道(镇)级二级体系配置。****公墓****中心**层次范围内统筹配置;街****公墓(骨灰堂)在县(市、区)范围内统筹配置。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范围
****中心**层次,包含市辖区(含藤桥镇、山福镇、泽雅镇、鹿**)和**市、**市、****中心**,共80个乡镇街道。
四、主要内容
(1)规划目标
统筹推进生态节地、****公墓规划建设,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安葬(放)服务需求,全面形成以公益性为主体、节地生态为导向、城乡统筹兼顾的骨灰安置服务供给格局,保障**殡葬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2)公墓体系
为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引导设施集约化,****中心**规划需求,规划构建“城市——街道(镇)——农村”****公墓体系。
****公墓(骨灰堂):建设规模应大于等于30亩,骨灰堂等形式可适当缩减。
街****公墓(骨灰堂):建设规模应大于等于10亩,骨灰堂等形式可适当缩减。
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模应小于3亩。
(3)规划布局
****公墓(骨灰堂):至2035年,****公墓(骨灰堂)共26处,其中**16处、扩建3处、保留7处。
街****公墓(骨灰堂):至2035年,规划****公墓(骨灰堂)共91处,其中**59处、扩建7处、续建14处、保留11处。
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再**传统占地型墓穴葬。中心**范围内具备建设条件的乡镇街道确有建设需求的,经论证后,可按生态葬建设标准设置0-2座农村公益性墓地点位。
五、主要图纸
2.2035****公墓布点规划图(鹿**) .jpg
3.2035****公墓布点规划图(**区).jpg
4.2035****公墓布点规划图(**区).jpg
公告地点:
****网站(https://wzmz.****.cn/)
邮寄地址:**市**大道2299号(请注明规划批前公告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577-****5119)
请关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们将充分考虑收到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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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