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型光柱数字显示仪订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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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询价 发布时间: 2025-11-19 16:58:14 截止时间:2025-11-26标书代写

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9324

项目编号:****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本项目采购人为****,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
1.1.1 项目名称:某型光柱数字显示仪订购
1.1.2 采购计划编号:****
1.1.3 竞争方式:公开询价
1.1.4 项目概要情况:本项目以询价方式采购XX型光柱数字显示仪订购共1套,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

完成时限

交付地点

1

某型光柱数字显示仪订购

一套

10.8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交付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说明:

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无效。

2.★本次询价项目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特别注意:涉及多个成交供应商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全部采购数量报价。)

3.实际采购数量以立项批复、年度装备建设计划、装备建设方案等为准,供应商风险自担。

1.2.1 基本要求
1.2.1.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同类产品(以供应商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合资、控股、直接投资,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含港澳台)及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且出资比例若超过2%,应出具说明,说明外方投资者(含港澳台)不参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不具备企业的管理权、控制权、股票权;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1.2.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1.6 近3年(2022年-2024年)加权平均企业净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00万元以上(加权原则:近1年占50%、近2年占30%、近3年占20%);
1.2.1.7 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1.8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方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周内在对应网站进行查询并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或截图不完整的可由采购机构人员现场查询); 标书代写
1.2.1.9 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承制单位;
1.2.1.10 ****集团、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1.2.1.11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未被国家、军队、集团公司、地方政府列入限制消费执行人;
1.2.1.12 法定代表人、实际****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1.2.1.1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响应;
1.2.1.14 未从本项目采购人领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1.2.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应覆盖本次响应的产品范围类别或与其相近),尚未经****装备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出具由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2.2.2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响应的产品范围类别或与其相近),已办理二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二证合一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1.2.2.3 具备有效的三级(含三级)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如认证已过期但已办完续审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未取得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1.2.2.4 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有本项目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至少1份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及大签页);
1.2.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对项目主体进行转包、分包;
1.2.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2.2.7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需满足上述相关要求的,则供应商应当出具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情况说明函,并提供国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1 领取时间

2025年11月19日起到2025年11月26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186****6719)。

1.4.2 领取地点

**省**市**区(具体地址请电话询问)。

1.4.3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领取询价文件事宜请电话咨询(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186****6719)。

领取询价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小组判**论为准。

1.5.1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1.5.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3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4 保密协议;
1.5.5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6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其副本或有效证明材料;
1.5.7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1.5.8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1.5.9 提供以下资料:①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合资、控股、直接投资的声明,或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含港澳台)及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超过20%的声明,且出资比例若超过2%,应出具说明,说明外方投资者(含港澳台)不参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不具备企业的管理权、控制权、股票权;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声明;②近3年(2022年-2024年)加权平均企业净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00万元以上的声明(加权原则:近1年占50%、近2年占30%、近3年占20%);③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④不是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承制单位的声明;⑤****集团、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的声明;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未被国家、军队、集团公司、地方政府列入限制消费执行人的声明;⑦法定代表人、实际****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声明;⑧非联合体响应,不对项目主体进行转包、分包的声明;⑨非代理商、非进口产品响应的声明;⑩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1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标书代写

**省**市**区(具体地址请电话询问)。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186****6719


附件1-4,报名时须提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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