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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号宗地拍卖出让公告的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竞买人:
因优化竞买资格审核、完善交易规则,现对我局2025年11月12日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伽自然告字〔2025〕12号)相关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一、原公告条款变更
1.原公告第三条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中“7.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必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现变更为“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2.现取消原公告第五条交易流程(二)报名申请中“8.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要求。
二、新增补充条款
****公司无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相关资料的,可由竞买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代替。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告与原拍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对应条款以本公告为准;
2.请各潜在竞买人仔细核对变更内容,合理安排参与事宜,如有疑问可联系****陈先生、李先生咨询。
联系电话:099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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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