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青河县贺丰黑金矿业有限公司新疆青河县红柳沟一带巴勒巴尕依山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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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环境局关于********县红柳沟一带巴勒巴尕依山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11-19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环境局关于********县红柳沟一带巴勒巴尕依山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11月24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县红柳沟一带巴勒巴尕依山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工程(一期)

项目位于**县方位188.5°、距离164千米处,行政区划隶属于**县。**中心地理坐标:E94°03′18.123″,N45°13′34.045″。从**县沿S228省道向南约193千米后即****工业园区附近,****园区向西北方向4千米有简易公路与**相通,运距约197千米,交通比较便利。本环评仅对2号采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进行评价,不涉及其他采区。建设性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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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面积为****000m2,**计划建设3处采场,设计矿山总体生产规模为年产1.6万m3成品荒料。本项目2号采**面积97868m2,开采标高1213~1172m。年产0.9万m3成品荒料,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剥法。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及公用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为露天采场,位于**中部,呈不规则的半椭圆球状,长轴方向为0°,南北长232米,东西宽153米,出露面积30463平方米。Ⅱ号矿体露天采场共有4个最终台段,最终台段标高分别为1172m、1182m、1192m和1202m。露天采场占地面积4.68公顷,开采标高1213~1172m。工业场地位于**中央,建设机修间、配电室、材料库房等设施;辅助工程为办公生活区,位于采场南侧,用于员工生活办公;储运工程包括成品堆场、碎石堆场、表土堆放场(2号表土堆放场位于Ⅱ号采场北东30m处,占地7000平方米),并按照Ⅲ级道路标准修建的泥结碎石路面矿山道路,全长约3.26公里;公用工程为**1个500m3生产用蓄水池、1个20m3生活用蓄水池等供排水及供电设施;环保工程为危废暂存间、沉淀池等设施。

本项目**占地面积97868m2。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96.36%。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工前,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控制划定的施工边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和管理。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临时防护(挡护)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沟,车辆不得随意碾压道路周边植被,避免发生水土流失。贯彻剥离—排土—复垦一体化的开采工艺,开展生态恢复工作。开采结束后,尽量利用周围废石渣土填平遗留矿坑,采取播撒草籽、洒水等自然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在采场、废石场、工业场地周边布设完整的截水沟、排水沟,有效引导坡面径流,避免其对开挖面和堆体的直接冲刷。在开采运行期,分区分块对采坑边坡、台阶以及堆场进行植被恢复。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规范进行矿山开采与生态恢复。运营期间,对**的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周边及**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植树种草。闭矿后,严格按照《********县贝勒库都克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土地复垦。在恢复区域覆土后撒播草籽,进行人工植被恢复。撒播的草籽为针茅、羊茅、冷蒿、伏地肤的混合草籽(均为当地原生草籽),采用条播方式进行撒播。

(二)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收集池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首先经过隔油池隔油,经初沉池沉淀后流入调节池,由污水泵抽送至5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T4275-2019)C级标准,用于周边荒漠生态恢复。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物料采取遮盖、洒水措施,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同时加强管理,及时清理堆放在场地和道路上的弃土、弃渣及抛撒料,对不能及时清运的表土须采取覆盖等措施。开采前洒水增湿,凿岩、钻孔**行洒水增湿;开采区、表土场、碎石场及运输道路等定期洒水降尘;表土场表土分层压实、碎石场碎石压实堆放,均采用防尘网苫盖。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标准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食堂配套安装抽油烟机,餐饮油烟废气引至食堂屋顶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隔声罩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剥离表土及废石暂存于表土堆场、碎石场,洒水压实用苫布遮盖,用于**开采结束后复垦及生态恢复,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填埋场。一般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项目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900-214-08,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并配备集油盘、吸油毡等泄漏应急物资。加强设备巡检与维护,杜绝燃油、机油的“跑、冒、滴、漏”。危险废物贮存点建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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