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政府 2025 年第 35 批次建设用地地块 1 、地块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1-19 18:34 至 2025-12-04 18:34 | |||
| 行政区划 | **省-**市-** | 地块面积(m2) | 9861.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小学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北环路以南,地块整体南侧****基地、****中学建设用地、北侧、东侧相邻邢八里庄村农用地、林地 | |||
| 经度 | 115.458280 | 纬度 | 36.50854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0-23 至 2025-11-1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卢蓁滢 | 单位联系电话 | 053****95313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卢蓁滢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0531-****5313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邢八里庄村农民集体用地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邢军林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8****536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崇文街道,北环路以南约750m,建设路以东约150m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政府 2025 年第 35 批次建设用地地块 1、地块 2整体位于**市**崇文街道,北环路以南约750m,建设路以东约150m,地块整体南侧****基地、****中学建设用地、北侧、东侧相邻邢八里庄村农用地、林地。该调查区域包含两个分地块,两者呈东西分布,两分地块之间边界相距最近为140m。其中,东侧地块为地块1,占地面积9787 m2 ;西侧地块为地块2,占地面积较小,仅74 m2;合计占地面积共9861 m2 (合 14.68 亩),中心坐标北纬36.50854°,东经115.45828°。调查地块历史及现状整体用途主要为邢八里庄农用地、林地、宅基地、空地,现地块1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2****小学用地,均属于第一类用地。 2025年10月,接受委托后,我方迅速成立了****小组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现场采样、实验分析,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政府 2025 年第 35 批次建设用地地块 1、地块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调查区域范围内历史均主****基地、水浇地、乔木林地。地块1为不规则形状,****基地于2024年下半年拆除变为空地,现地块内主要为空地,仅地块南侧向西、向东突出部分区域分别为农村道路用地及农田;地块2面积较小,历史主要为空地、林地。地块及相邻区域整体涉及农用地历史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地块内整体历史及现状均无散乱污作坊、规模化养殖、工矿企业用途。(2)调查地块整体相邻区域历史使用过程中主****基地、农用地、林地,其中地块西****基地于2024年下半年退耕、拆除变为空地,现状****中学。调查地块相邻区域同样无散乱污作坊、规模化养殖、工矿企业用地存在。 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我方对资料及周边情况进行整合分析,工作组初步制定第一阶段土壤调查快筛方案。根据前期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快筛点位8个,其中地块1内点位7个,地块2内点位1个,地块外对照点位1个(编号S0)。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区域地块内历史上均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规模化养殖等活动;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地块内不存在外来客运土且历史无非正规作坊等污染活动;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经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分析,该地块现状表层土壤无异常污染点;地块周边存在的污染源对本地块存在污染风险基本可忽略。综上所述,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 72 号)等文件,本次土壤污染状况****中学东侧房地产开发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