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基地、七街市场、原检法院、****公司院内垃圾清运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现就2026****基地、七街市场、原检法院、****公司院内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包件1:**** 2026****基地、七街市场、原检法院、****公司院内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 序号 |
业务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预估工作量 |
计量 单位 |
预估数量 |
单价限价(含税) |
招标最高限价(含税) |
备注 |
| 1 |
2026****基地、七街市场、原检法院、****公司院内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
****基地、七街再创业市场、原检法院、****公司院内放置的垃圾桶以及堆放在垃圾桶旁边的垃圾清理干净。 |
经营基地院内放置垃圾桶10桶,七街再创业市场放置垃圾桶12桶,原检法院内放置垃圾桶5桶,****公司院内放置垃圾桶4桶。 |
桶 |
7806 |
15元/桶 |
11.71万元 |
若结算金额超出中标总价按照中标总价进行结算,如未超出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 投标人从事垃圾清运服务8年以上;
3. 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4.须提供垃圾清运车辆交强险、商业险购买凭证;
5.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相关资质;
6.具备在**地区开展垃圾清运服务的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2月11日10时30分(**时间),地点为:**市头****开发区)**路643号4楼408室。标书代写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本项目定于 2025 年 12月11日 10 时 30 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市头****开发区)**路643号4楼408室 。标书代写
招标人:****
详细地址:****市**区南纬路街道北纬三路163****基地3号3楼
邮政编码:830011
项目联系人:李洁琼
电话:199****0130
招标代理机构: ****
详细地址:乌****开发区**路643号
联系人:刘颖芳
电 话: 0991-****627
邮 箱:****@qq.com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日期: 2025 年 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