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16405XR | 建设单位法人:钟少燕 |
| 钟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 横州市横州镇谢圩 |
| ****异地搬迁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3-C3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 **壮族自治区**** |
| 经度:109.386111 纬度: 22.728333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0 |
| 南审环建〔20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6405XR001Q |
| 2025-08-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00 |
| 1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16405X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736612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7366125 | 竣工时间:2025-08-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200T内河货船10艘和59.98M集装箱干货船10艘,年修理船舶50艘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200T内河货船10艘和59.98M集装箱干货船10艘,年修理船舶50艘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钢材预处理-下料-分段焊接-分段预舾装-分段涂装-合拢焊接-补漆-检验-试航 | 实际建设情况:钢材预处理-下料-分段焊接-分段预舾装-分段涂装-合拢焊接-补漆-检验-试航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 ①生产废水 项目切割冷却水、密性试验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实际未产生试航废水,后期若产生试航废水须按主管部门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严禁外排;浮船坞平台冲洗废水进入浮船坞自带的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浮船坞自带沉淀池处理后用吸污****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降尘、绿化等,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自行抽送到木瓜地施肥。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喷涂废气、焊接烟尘、火焰切割烟尘、打磨粉尘、试航废气、新增交通移动污染源、食堂油烟。 (1)喷涂废气 喷涂车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经“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船台、浮船坞补漆刷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采用集气罩收集,集气罩随着补漆工位移动,位于补漆操作的侧向抽吸有机废气,经软管连接至移动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焊接烟尘 项目在机加工车间焊接区、露天船台、浮船坞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火焰切割烟尘 项目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打磨粉尘 项目打磨粉尘经移动式打磨抛光集尘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试航废气 项目试航里程较短,且试航期间船舶在同一地点停留时间较短,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食堂油烟 项目员工食堂产生的厨房油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除烟效率≥60%)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引至楼顶排放。 (6)新增交通移动污染源 项目的生产原料(水除外)、产品全部通过汽车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尾气及扬尘。经自然扩散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对切割等高噪声源设备应安装消音通道并设备底部设置减震装置。 (2)除了规划预留的集中绿地外,应在各生产车间之间、厂区道路增植绿化隔离带,有效降低噪声对厂区的污染。 (3)高噪声源车间,采用隔音门窗。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焊渣、除尘装置粉尘收集****公司综合利用;废油漆桶、漆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枪清洗剂和废UV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①生产废水 项目切割冷却水、密性试验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实际未产生试航废水,后期若产生试航废水须按主管部门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严禁外排;浮船坞平台冲洗废水进入浮船坞自带的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浮船坞自带沉淀池处理后用吸污****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降尘、绿化等,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自行抽送到木瓜地施肥。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喷涂废气、焊接烟尘、火焰切割烟尘、打磨粉尘、试航废气、新增交通移动污染源、食堂油烟。 (1)喷涂废气 喷涂车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经“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船台、浮船坞补漆刷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采用集气罩收集,集气罩随着补漆工位移动,位于补漆操作的侧向抽吸有机废气,经软管连接至移动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焊接烟尘 项目在机加工车间焊接区、露天船台、浮船坞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火焰切割烟尘 项目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打磨粉尘 项目打磨粉尘经移动式打磨抛光集尘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试航废气 项目试航里程较短,且试航期间船舶在同一地点停留时间较短,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食堂油烟 项目员工食堂产生的厨房油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除烟效率≥60%)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引至楼顶排放。 (6)新增交通移动污染源 项目的生产原料(水除外)、产品全部通过汽车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尾气及扬尘。经自然扩散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对切割等高噪声源设备应安装消音通道并设备底部设置减震装置。 (2)除了规划预留的集中绿地外,应在各生产车间之间、厂区道路增植绿化隔离带,有效降低噪声对厂区的污染。 (3)高噪声源车间,采用隔音门窗。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焊渣、除尘装置粉尘收集****公司综合利用;废油漆桶、漆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枪清洗剂和废UV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508 | 0 | 0 | 0 | 1.508 | 1.508 | / |
| 0 | 5.08 | 0 | 0 | 0 | 5.08 | 5.08 | / |
| 1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自行抽送到木瓜地施肥。 |
| 1 | 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项目厂界总悬浮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监测值未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限值要求。 喷涂车间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
| 1 | 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 | 厂界南面、西面和北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东面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 1 | 分区防渗 | 分区防渗 |
| 1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焊渣、除尘装置粉尘收集****公司综合利用;废油漆桶、漆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枪清洗剂和废UV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焊渣、除尘装置粉尘收集****公司综合利用;废油漆桶、漆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枪清洗剂和废UV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