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审批
四川-宜宾-屏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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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5-11-19

项目名称 **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建设地点 **市**县 占地面积(平方米) 43164.1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义
联系人 *春银 联系电话 180****0539
项目投资(万元) 25250 环保投资(万元) 378.7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3-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县****庄大道,按“以需定购”原则,充分摸清本地区实际需求,并计划收购649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收购建筑面积约 43164.18 平方米(其中鹏程北岸 406套、建筑面积约 17505.57 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及功能性用房建筑面积约 1805.63 平方米;北城新居243套,建筑面积约 23852.98 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390个(包含新能源充电桩50根),以实现保障对象"拎包入住",促进地区经济繁荣及和谐稳定发展。
主要环境影响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于项目附近生活垃圾收集桶,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县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降噪措施,夜间不进行施工,高中考期间不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围挡。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于裸露地表的建材、土方临时堆场采用篷布遮盖,同时临时堆放周边设置围挡,大风天气、雨水天气不进行土方作业。

承诺:**** *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义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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