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石桥63号 | 宗地总面积: | 11416.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石桥街道柠香路西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1416.8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5BA0112 | |||
| 起始价: | 38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个人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二)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三)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四)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行为的; (五)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 到 **县岳城街道西大街138****规划局四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 到 **县岳城街道西大街138****规划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2月09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2月10日 15时20分在**市**区幸福大道10****中心A号楼4层404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成交价款中不含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价款。 (二)成交后,涉及的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三)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后由出让人与竞得人12个月内在地块现场办理土地交付手续,若竞得人未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岳城街道西大街138****规划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803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1:****银行****支行2:****银行****公司**支行3:****银行****公司**支行4:****银行**县支行
开户账号:1:630********008187 2:510********051508524 3:231********00198559 4:203********100000399 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