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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征地批准文件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关于**县2025年第8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亳〔2025〕6号)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11-17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皖政地亳〔2025〕6号
关于**县2025年第8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受****委托用地审批权,**县2025年第8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市**县天静宫街道桑楼村、**社区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4.1704公顷(耕地3.436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7738公顷。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4.9442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3.4360公顷耕地质量。
三、你县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此 复
202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