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2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荣华路以西**西路以北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1.9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422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49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 起始价: | 3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厅“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2月10日 到 ****公司****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2月10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2月10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2月11日 10时00分****交易中心****中心3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主导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用地、旅馆用地)。混合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娱乐用地。主导性质比例应大于单个混合用地的比例。单个混合用地比例应大于等于10%。其他条件详见《****关于**县**350926-01-B-11-01地块规划条件书》(柘自然资规条书〔2025〕24号)。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陈群
联系电话:****013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
开户账号:906********100****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