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峨县新林水电站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审批
广西-河池-天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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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07-03 11:05

****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发布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电站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县更**新林村巴岩屯、甲洋屯,涉及集体土地1.2560公顷(折合18.84亩,含淹没区),具体征地范围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社会保障措施

(一)补偿标准:根据《****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办函〔2023〕6号)、《****办公室的通知》(峨政办发〔2023〕51号)规定执行。

(二)安置途径: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口,以货币方式补偿安置。

(三)社会保障:按照《**壮族自治****保障厅 国土**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通知》(桂人社发〔2016〕46号)、《**壮族自治****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23号)和《**壮族自治****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壮族自治****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58号)等文件执行。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征地风险评估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局将组织相关征地拆迁部门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数量、结构、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同步开展征地风险评估工作,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待土地现状调查、征地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后,****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组织县自然**、财政、农业农村、林业、人力**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

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五、本公告期为 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相关权利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请被征地群众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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