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半元村材料鉴定评价和育种基地项目(施工方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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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建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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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宏****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久****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鸿****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金****公司、**省****公司、**鑫****公司、**欣****公司、福****公司、******公司、******公司、**鑫****公司、******公司、福****公司、福****公司、**鼎基****公司、******公司、**创****公司、******公司、******公司、**顺****公司、**省****公司、**省路应****公司、******公司、福****公司、**省****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威武****公司、福****公司、******公司、**盛****公司、******公司、**瑞****公司、**省****公司、**泰闽****公司、******公司、**九州****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启****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福****公司、**云****公司、**招财****公司、福****公司、******公司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宏****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久****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鸿****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金****公司、**省****公司、**鑫****公司、**欣****公司、福****公司、******公司、******公司、**鑫****公司、******公司、福****公司、福****公司、**鼎基****公司、******公司、**创****公司、******公司、******公司、**顺****公司、**省****公司、**省路应****公司、******公司、福****公司、**省****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威武****公司、福****公司、******公司、**盛****公司、******公司、**瑞****公司、**省****公司、**泰闽****公司、******公司、**九州****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启****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福****公司、**云****公司、**招财****公司、福****公司、******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镇半元村材****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县溪口镇半元村。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7元;(项目建设合同价按预算审核后下浮10%签订)。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7元;(项目建设合同价按预算审核后下浮10%签订);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关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标段划分(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水利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或不低于贰级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20日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 时 00分),到**县商会大厦12-9室,联系人:张女士152****006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交易中心,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政府门户网 公示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电话:177****8736, 联系人: 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52****0062,联系人:张女士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8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镇半元村材****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溪口镇半元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7元;(项目建设合同价按预算审核后下浮10%签订)。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7元;(项目建设合同价按预算审核后下浮10%签订);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关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宏****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久****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鸿****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金****公司、**省****公司、**鑫****公司、**欣****公司、福****公司、******公司、******公司、**鑫****公司、******公司、福****公司、福****公司、**鼎基****公司、******公司、**创****公司、******公司、******公司、**顺****公司、**省****公司、**省路应****公司、******公司、福****公司、**省****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威武****公司、福****公司、******公司、**盛****公司、******公司、**瑞****公司、**省****公司、**泰闽****公司、******公司、**九州****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启****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福****公司、**云****公司、**招财****公司、福****公司、******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镇半元村材****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县溪口镇半元村。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7元;(项目建设合同价按预算审核后下浮10%签订)。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7元;(项目建设合同价按预算审核后下浮10%签订);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关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标段划分(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水利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或不低于贰级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20日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 时 00分),到**县商会大厦12-9室,联系人:张女士152****006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宏****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久****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鸿****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金****公司、**省****公司、**鑫****公司、**欣****公司、福****公司、******公司、******公司、**鑫****公司、******公司、福****公司、福****公司、**鼎基****公司、******公司、**创****公司、******公司、******公司、**顺****公司、**省****公司、**省路应****公司、******公司、福****公司、**省****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威武****公司、福****公司、******公司、**盛****公司、******公司、**瑞****公司、**省****公司、**泰闽****公司、******公司、**九州****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启****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福****公司、**云****公司、**招财****公司、福****公司、******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镇半元村材****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宏****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久****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鸿****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金****公司、**省****公司、**鑫****公司、**欣****公司、福****公司、******公司、******公司、**鑫****公司、******公司、福****公司、福****公司、**鼎基****公司、******公司、**创****公司、******公司、******公司、**顺****公司、**省****公司、**省路应****公司、******公司、福****公司、**省****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威武****公司、福****公司、******公司、**盛****公司、******公司、**瑞****公司、**省****公司、**泰闽****公司、******公司、**九州****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启****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福****公司、**云****公司、**招财****公司、福****公司、******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镇半元村材****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县溪口镇半元村。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7元;(项目建设合同价按预算审核后下浮10%签订)。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7元;(项目建设合同价按预算审核后下浮10%签订);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关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标段划分(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水利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或不低于贰级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20日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 时 00分),到**县商会大厦12-9室,联系人:张女士152****006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交易中心,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政府门户网 公示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电话:177****8736, 联系人: 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52****0062,联系人:张女士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820

工程建设地点:**县溪口镇半元村。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7元;(项目建设合同价按预算审核后下浮10%签订)。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7元;(项目建设合同价按预算审核后下浮10%签订);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关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标段划分(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水利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或不低于贰级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20日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 时 00分),到**县商会大厦12-9室,联系人:张女士152****006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交易中心,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政府门户网 公示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电话:177****8736, 联系人: 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52****0062,联系人:张女士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820

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交易中心,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政府门户网 公示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电话:177****8736, 联系人: 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52****0062,联系人:张女士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820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水利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或不低于贰级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20日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 时 00分),到**县商会大厦12-9室,联系人:张女士152****006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交易中心,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政府门户网 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电话:177****8736, 联系人: 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52****0062,联系人:张女士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82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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