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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水许告字(2025)19号
我局于2025年11月6日收到**县****公司关于****煤矿(兼并重组)取水许可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拟依法办理、批复。该项目位于**县**北方向星宿乡**村,生活用水取水口位于**县星宿乡**村境内的母猪湾(Q1)泉点,生产用水取水口位于**市**县****煤矿****处理站,申请年取水规模37.4万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你认为该项目涉及你的重大利益,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如公众对该项目的本行政许可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联系电话(传真):0857-****021
通讯地址:****行政审批窗口(**市****服务中心一楼14号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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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