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沈钛2026年冷轧钛材推广服务协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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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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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办公室、****办公室、法律合规部)

发布时间:2025-11-19

截止时间:2025-12-11标书代写

攀钢沈钛2026年冷轧钛材推广服务协作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攀钢沈钛2026年冷轧钛材推广服务协作项目****招标人为********办公室、****办公室、法律合规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攀钢沈钛2026年冷轧钛材推广服务协作项目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1份类似营销类协作业务(限期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业绩证明,或提供≥1份类似金属委托加工类协作业务(限期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业绩证明,或提供≥1份类似钛材销售(限期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及对应任意一份发票扫描件标书代写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标书代写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标书代写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电子标服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办公室、****办公室、法律合规部)

招标公司:

****公司****公司

地址:

**市**区桂花街358号

地址:

**省**市****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王敬

联系人:

肖静

电话:

024-****7300

电话:

0812-****975

8. 异议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本项目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1日。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招标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

◆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本项目招标人描述由“********办公室、****办公室、法律合规部)”变更为“****”。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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