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隔音窗改造项目终止暨重招公告(****)
一、隔音窗改造项目终止公告
我部于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3****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定点竞价,现将终止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隔音窗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 2025年11月24日
(四)终止原因
因成交供应商书面放弃成交资格,本项目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五)质疑渠道
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和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助理 电话:020-****8594/192****2642
邮 箱:wzcgzs2024@163.com
地 址:**省**市**区
(七)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干事、修助理(采购管理热线)
办公电话:020-****9413、020-****9321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军队采购网(www.****.cn)。
二、隔音窗改造项目(重招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隔音窗改造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隔音窗改造项目,具****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下载;
本项目最高限价陆拾陆万捌仟零贰拾壹元伍角贰分(¥668021.52),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评审方法为最低价法,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时间)。
2、报名地点:****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定点集市-采购公告(查看更多采购公告)-关键字输入项目平台编号:
DDJJ-2025-****479-区域选择非预算单位-查询。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五)报价时间、地点和规则及资格条件设定
1、报价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
2、报价地点:****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
3、报价规则:供应商的报价为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4、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完税凭证或缴纳证明或税务部门的免税证明或零申报证明,并提供投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发票);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①②③****公司印章)标书代写
(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公章)。
(3****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活动。施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提供声明,****公司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公司公章)
(6)具备《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以上,需在我方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低于成本无需提供,****公司公章)
(7)供应商应按照我单位上传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明细报价,不得缺项漏项。(提供报价清单,****公司公章)
(8)投标保证金。招标控制价的2%以内(金额为:10000元;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账户信息请下载附件(需求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转账成功截图,加盖公司公章)
(9)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若我方发现供应商未响应商务需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商务需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形的,我方将此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商务需求。
(10)以上需要提供的资料,按顺序放到同一PDF中上传。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葛助理(项目咨询)、焦助理(监督人)
电话:020-****8593、020-****8592
地 址:**市**区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干事、修助理(采购管理热线)
办公电话:020-****9413、020-****9321
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和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