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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机构经营权交易网络 竞价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机构经营权交易网络 竞价公告 | |||||||
| 标的名称: | ****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机构经营权交易网络 竞价公告,挂牌价2,4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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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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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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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11月2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12月04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重新挂牌 | |||||||
| 项目简介: | ****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机构经营权交易网络 竞价公告 ****定于2025年12月5日9:00开始在**省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网址:http://www.****.cn)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转****服务中心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设保留价) ****服务中心位于****人民医院旁 ,占地面积约20980.31㎡。有旧住宿楼1栋面积约457.68㎡,电梯房住宿楼2栋面积约1585.78㎡,食堂1栋面积约438.62㎡,办公楼1栋面积约305.34㎡,老厨房1栋面积约68.66㎡,养殖用房1栋面积约56.80㎡,消防泵房1栋面积约97.34㎡,建筑总面积约3010.52㎡(标的交付以现状为准)。转让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000元(5年总租金),竞标保证金480000元。 特别说明: 1.租金按年支付(按成交总价核算年租金,例:成交总价500000元÷5年=100000元/年租金),买受人须在资格审查通过后10日内向转让方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10万元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剩余年限买受人须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租金。 2.标的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突出公益属性(保留原有公办养老机构牌子),需预留不少于20%的床位用于保障特困人员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以下简称“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养老需求。在租赁期限内,买受人不得从事与养老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养老院场地生产、销售、经营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和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出租、出借、处置养老设施资产,不得将养老设施资产进行对外投资。买受人不得转让、转包,不得将主要服务事项委托第三方。买受人应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确保养老机构人身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财物安全。运营期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运营过程中若买受人存在非法集资行为或发生重**全事故的,除对运营主体追究相关责任外,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保障买受人在合同期内正常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入住人员的基本权益,以及国有资产完整性且不受损失。合同生效后,如因买受人单方面造成合同期内不能继续正常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1个月前,进行资产清算,妥善做好资产等交接手续,办结交接手续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给买受人。合同期未满,买受人未经申请并获得转让方同意而单方停止运营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在正式运营之前,转让方按照相关规****敬老院设施进行清产核资,并造册登记。运营机构在合同期内负责日常耗损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 5.****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供养标准不低于其他入住的社会老人生活标准,伙食费支出标准不得低于民政机构补助标准。买受人接收经济困难的孤寡、高龄、失能、失独家庭老年人的床位费、****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买受人接收其他社会老年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6.买受人应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民政部令第49号)要求进行运营,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买受人对合同范围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只拥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 7.买受人接收标的物后,须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场地等进一步提升改造,确保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和养老机构运营条件,完成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添置与之相适应的医疗、护理、康复、生活、娱乐、宣传等设施设备,并保证养老服务机构正式运营时的设施设备、床位设置、服务人员配置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买受人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养老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维修,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8.买受人利用转让方闲置用地**、改扩建或添附养老服务设施,应事先征得转让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未经转让方同意,买受人不得搭建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租期届满后,买受人添置的永久性装修物、建筑物、构筑物均不得拆除、无偿归属转让方所有、使用。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隔墙、隔断、门、窗、水电管线、网线、消防设施设备、壁柜、卫生间洁具、吊顶等)无偿归转让方所有,买受人不得要求转让方给予任何作价补偿且不得人为毁损,买受人人为损毁的,应给予转让方赔偿。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成立的能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竞买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可从事养老服务; 3.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以及非法融资、养老欺诈等记录。特别提示:被“信用中国”http://www.****.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三、本次转让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7:00止;标书代写 2、竞价时间: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开始。 3、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网上报名流程及竞价注意事项: 1、 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入**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先进行注册登记(先点击“平台统一登录门户”,再选择“**省公共**交易平台(老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后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交易中心****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交易中心****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 6、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100元,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 7、开标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必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到****供相关监管单位审核,如竞买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则取消其竞得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买受人应在3日内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的1.4625%。逾期未缴纳的,交易中心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标书代写 8、资格审查通过后,买受人须在10日内向转让方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10万元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剩余年限买受人须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租金。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及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 9、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公示3个工作日)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按规定付清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10、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实地查看。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合同样本》。 1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省公共**交易平台(省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2、本资料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五、联系方式: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服务热线) ****交易中心****中心0796-****259朱先生 看样联系人:158****6562张先生 ****中心运营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运营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依据与原则 1.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及地方相关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2.遵循“服务用途不改变、国有资产不流失、业务监管不缺失、服务水平有提高”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条 项目基本信息 1.标的设施:养老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床位数______个,包含[建筑、设施设备、场地等](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2.合同范围:乙方负责运营,负责提供养老服务及养老配套产业、日常运营管理及负责养老院的设施维护。 3.服务事项:涵盖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健康管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政府兜底保障服务对象需求。 4.特别约定: 第三条 **期限 1.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未续约的,乙方应按约定完成资产移交。 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 1.设施使用费(租金):人民币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一次性/分期],分期支付的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当期费用。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缴纳。合同期满无违约情形的,甲方全额退还;若乙方造成设施损坏或异常退出,甲方可从中扣除相应赔偿款。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运营服务质量、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负责提供《资产明细表》所列资产,协助乙方办理运营所需相关备案手续。 3.不得干预乙**常合规运营。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运营,按规定申请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建立专业养老服务团队,健全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养老服务标准。 3.优先接收特困人员、经济困难孤寡老人等兜底保障对象,收住社会老年人的收费价格应合理合规。 4.负责日常耗损性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缮,独立承担运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抵押国有资产及经营权或开展非法集资等违规活动。 5.严禁虐老欺老行为,不得推销金融产品侵犯老年人权益。 6. ****民政局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民政局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经营;对于甲方发现的问题应当无条件进行整改。 第六条 资产运营与移交 1. 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当对养老院的资产编制资产清单,且对资产清单进行清点确认。 2. 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国有资产,定期向甲方报送资产使用情况报告。 3.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算,乙方应在30日内完成设施、档案等移交工作,确保所有资产完好无损并可正常使用。 4. 租赁到期合同终止或者合同解除时,若乙方无违约情形,则乙方只应当搬离其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及相关设施设备,不可移动或与墙体贴合、粘合的物品及相关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变更、解除与终止 1.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经限期整改仍未达标; (2)发生虐老欺老、非法集资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转包经营权; (4)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或严重损坏的。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 日内完成移交,逾期未移交的,按每日______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资产或落实扶持政策的,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逾期提供资产的,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2.乙方未按约定缴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或违规运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添置的一切物品及设施设备均无偿归甲方;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4.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选择乙方限期整改或选择解除合同; 若解除合同,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添置的一切物品及设施设备均无偿归甲方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不低于 元计算。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附件《固定资产明细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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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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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成立的能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竞买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可从事养老服务; 3.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以及非法融资、养老欺诈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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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竞买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可从事养老服务。 | |||||||
| 联系方式: | ****:158****6562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