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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868452 | 建设单位法人:蔡文彬 |
| 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
| ****二期产能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
| 经度:114.89155 纬度: 30.63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9 |
| 黄环审〔2024〕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868452001Q |
| 2025-03-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2537.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286845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方道****公司 |
| 914********0868285 | 验收监测单位:湖****公司 |
| ****0100MA49J7J06M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30fnewt |
| 钢结构产品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钢结构产品生产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8万吨钢结构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万吨钢结构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钢板-切割-拼接-组立-焊接打磨-矫正-总组焊接打磨-抛丸-喷漆-晾干-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钢板-切割-拼接-组立-焊接打磨-矫正-总组焊接打磨-抛丸-喷漆-晾干-成品入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采用“旋风+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烘干、喷枪清洗等产污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抽风收集后采用“沸石转轮浓缩+催化燃烧”处理,然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调漆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项目外排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甲苯、二甲苯、VOCs、SO2、NOx)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食堂油烟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落实生产车间及物料的运输、存贮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等离子切割机配套设置脉冲滤筒除尘器对切割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焊接区配套设置固定式管道吹吸系统+脉冲滤筒除尘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生产车间设置喷雾抑尘系统,加强车间通风与厂区绿化。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颗粒物、甲苯、二甲苯、VOCS)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购噪声排放值低的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通过隔音、减振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地下水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各类油类物质、油漆的储存和运输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项目原料及产品多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设备维护、提高操作水**技能。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并建立相应的应急联动机制。 | 实际建设情况:①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喷枪清洗废气:喷漆车间两侧设置抽风箱(内置一级干式过滤装置),收集的废气进入废气治理装置(“三级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轮转浓缩+蓄热式热氧化(RTO)”)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北侧喷漆房共用1套废气治理设施,经DA001排放,南侧喷漆房共用1套废气治理设施,经DA002排放;②危废暂存间废气:管道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③焊接烟尘:焊接区产生的焊接烟尘,由固定式管道吹吸收集,分别经20套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④抛丸废气:抛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由设备封闭收集后,分别经8套“旋风+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4根21.5m高排气筒DA004~DA007外排。车间采用移动式喷雾设备不定时作业⑤每个灶头设置一台抽油烟机,经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将调漆车间变更为危废暂存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原调漆车间变更为危废暂存间,均属于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与环评一致,已落实。 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暂未建设,企业正在制定建设方案并作出建设承诺函(见附件15),事故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 |
| ①拆除等离子数控切割机及相应的环保设施,拆除火焰切割机,增加4台套激光数控切割机;②拆除1台现有项目老旧抛丸机及相应的环保设施,DA004~DA007增加排气筒高度至21.5m;③调漆工序转移至喷漆车间内,三级过滤变更为四级过滤(其中一级为喷漆车间两侧抽风箱内置一级),催化燃烧(CO)变更为蓄热式热氧化(RTO),企业已针对RTO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见附件14);④调漆车间变更为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利旧;⑤车间喷雾系统变更为移动式喷雾设备;以上变更内容未产生不利环境影响,未增加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量10%以上,属于非重大变动。 ①危废处置核心未变:暂存的危废种类、数量与原环评一致,仅调整内部转运环节(由原一期暂存改为二期内部暂存),最终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签订协议,未新增固废处置压力或环境负担。 ②环境风险显著下降:二期厂区内建设危废暂存间,减少了跨厂区转运的泄漏、遗撒等风险,整体环境风险呈下降趋势。 ③建设管理合规可控:危废暂存间严格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既落实了防腐、防渗等防护措施及应急收集设施,也建立了分区分类存放、设立台账等管理制度,未改变原环评固废污染防控要求,非正常工况下污染扩散可控,无新增不可接受环境风险。 ④废气处理达标且优化:变更后废气污染因子未变,可依托原有收集处理设施,监测结果显示可达标排放,且DA003排放的污染因子浓度、速率均远低于变更前。 ⑤符合环保导向:危废暂存间属于环保设施,建设完善契合“增强污染防治能力”要求,不属于改变原有环保措施核心功能的重大调整。 综上分析,此变动未产生不利环境影响,属于非重大变动。 项目主要风险源为油漆间及危废暂存间,项目危废暂存间、油漆仓库均已按环评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危废间内部设有导流沟、积液池,油漆仓库内油漆均使用桶装,一旦发现有风险泄漏,可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将风险控制在源头处,不会进入外环境。如若发生风险时,可通过在分区围堵,将事故废水收集至事故废水收集桶内,****公司处理。项目立项至今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接到环保投诉,事故应急池建设完成前,采用消防沙、事故应急桶等分区截流收集,且已取得应急预案备案表(含本项目在内,备案表见附件5),同时厂区雨水总排口采用堵漏袋截流,方式厂区废污水排入外环境。上述措施未降低事故废水储存能力,属于非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主要排气筒有机废气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加强对排气筒中的VOCs监测。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全厂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建设,废水监测口及排口必须为明渠式,不得采用地下式排放。 环境监测要求。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空气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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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199 | 0.03 | 0 | 0 | 0.02 | 0.02 | / |
| 0 | 0.0311 | 1.36 | 0 | 0 | 0.031 | 0.031 | / |
| 0 | 0.6719 | 6.85 | 0 | 0 | 0.672 | 0.672 | / |
| 0 | 1.9458 | 40.971 | 0 | 0 | 1.946 | 1.946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设 | pH 7.2~7.24(无量纲)、悬浮物 17mg/L、化学需氧量 39mg/L、氨氮(以N计) 1.5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12.1mg/L、动植物油 未检出 |
| 1 | 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RTO+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NMHC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NMHC 5.36mg/m3、0.203kg/h,苯<0.2mg/m3、<0.008kg/h,甲苯<0.2mg/m3、<0.008kg/h,二甲苯 3.5mg/m3、0.133kg/h,二氧化硫<3mg/m3、<0.113kg/h,氮氧化物<4mg/m3、<0.138kg/h,颗粒物 3.6mg/m3、0.135kg/h | |
| 2 | 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RTO+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NMHC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NMHC 4.98mg/m3、0.163kg/h,苯1.2mg/m3、0.05kg/h,甲苯<0.2mg/m3、<0.008kg/h,二甲苯 <0.2mg/m3、<0.008kg/h,二氧化硫<3mg/m3、<0.124kg/h,氮氧化物<4mg/m3、<0.124kg/h,颗粒物 2.8mg/m3、0.116kg/h | |
| 3 | 活性炭吸附+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苯 <0.2mg/m3、<0.002kg/h,甲苯 <0.2mg/m3、<0.002kg/h,二甲苯 <0.2mg/m3、<0.002kg/h,非甲烷总烃 5.897mg/m3、0.048kg/h | |
| 4 | 旋风+脉冲滤筒除尘器+DA00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颗粒物 6.4mg/m3、0.038kg/h | |
| 5 | 旋风+脉中滤筒除尘器+DA00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颗粒物9.0mg/m3、0.041kg/h | |
| 6 | 旋风+脉中滤筒除尘器+DA00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颗粒物4.0mg/m3、0.027kg/h | |
| 7 | 旋风+脉中滤筒除尘器+DA00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颗粒物5.4mg/m3、0.012kg/h |
|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 | 厂界东侧、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厂界西侧、南侧执行4类标准 | 已建设 | 厂界东侧昼间58dB(A)、夜间45dB(A),厂界南侧昼间62dB(A)、夜间50dB(A),厂界西侧昼间65dB(A)、夜间52dB(A),厂界北侧昼间56dB(A)、夜间47dB(A) |
| 1 |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地下水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 | 原调漆车间变更为危废暂存间,均属于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与环评一致,已落实 |
| 1 |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将调漆车间变更为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设置利旧。 |
|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各类油类物质、油漆的储存和运输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项目原料及产品多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设备维护、提高操作水**技能。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并建立相应的应急联动机制。 | 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暂未建设,企业正在制定建设方案并作出建设承诺函,事故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项目主要风险源为油漆间及危废暂存间,项目危废暂存间、油漆仓库均已按环评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危废间内部设有导流沟、积液池,油漆仓库内油漆均使用桶装,一旦发现有风险泄漏,可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将风险控制在源头处,不会进入外环境。如若发生风险时,可通过在分区围堵,将事故废水收集至事故废水收集桶内,****公司处理。项目立项至今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接到环保投诉,事故应急池建设完成前,采用消防沙、事故应急桶等分区截流收集,且已取得应急预案备案表(含本项目在内,备案表见附件5),同时厂区雨水总排口采用堵漏袋截流,方式厂区废污水排入外环境。上述措施未降低事故废水储存能力,属于非重大变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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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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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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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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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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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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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