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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0MA5PKK0K6H | 建设单位法人:徐显业 |
| 徐显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玉东新区 |
| ******委员会下石围农经社 |
| **市铭顺碎石加工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玉东新区 **壮族自治区**玉东新区 |
| 经度:110.288889 纬度: 22.693056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04 |
| 玉东审环管〔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00MA5PKK0K6H001Q |
| 2025-09-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0MA5PKK0K6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00MA5PKK0K6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542539W | 竣工时间:2025-09-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碎石1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碎石10万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通过汽车运输从项目场区东侧入口运入原料堆场。原料经进料口通过给料机进行一级破碎,一级破碎后的物料通过振动筛粗料进入破碎机进行二级破碎,二级破碎后的物料进入振动筛进行一次筛分,筛分出规格为0.2cm~1cm的较细料产品,然后进入二级筛分,筛分出规格为1cm~2cm的较粗料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通过汽车运输从项目场区东侧入口运入原料堆场。原料经进料口通过给料机进行一级破碎,一级破碎后的物料通过振动筛粗料进入破碎机进行二级破碎,二级破碎后的物料进入振动筛进行一次筛分,筛分出规格为0.2cm~1cm的较细料产品,然后进入二级筛分,筛分出规格为1cm~2cm的较粗料产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废水、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必须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厂界周边树林地的施肥用水,不外排。废气:废气、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根据项目原材料储存方式及其生产工艺流程,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环节有:堆场扬尘、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传送带传输、车辆运输扬尘。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拟建场址周边属于工业较集中区域,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为最大限度减小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必须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厂区道路用水泥进行硬化处理。 ②采用洒水车对运输道路不定期洒水,一旦道路和场地内扬尘较大时立即进行喷洒,一般在运输车辆驶进及驶出厂区时进行集中洒水。 ③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低速行驶。噪声: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其生产设备主要有破碎机、筛分机等。 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降噪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预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运行后不会明显加重周边环境噪声负荷,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②移动声源 项目移动声源未铲车,噪声源强不大,约为70dB(A),通过采取铲车慢速行驶、定期保养等措施,噪声再经距离衰减后,铲车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降到最低,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生产设备设置减震基座等降噪措施; ②主要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 ③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固体废物: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渣及职工生活垃圾。 布袋除尘器除尘渣 项目碎石生产线上的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含尘气体均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除尘渣成分均为石粉,由于该部分渣粒度较细,作为石粉产品外卖。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厂界周边树林地的施肥用水,不外排。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原料堆场、装卸、运输以及破碎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1)车辆扬尘 汽车在项目场地运输原料和成品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扬尘。本项目通过水泥硬化运输道路地面、洒水抑尘、控制车辆在场地内行驶速度等方式减少车辆扬尘的产生。 (2)装卸扬尘 本项目原料装卸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通过将原料堆场设置钢架大棚结构,同时采取喷淋洒水和车间围挡抑尘措施减少装卸扬尘的产生。 (3)原料堆场扬尘 本项目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均置于厂房内,地面为水泥硬化地面,厂房为钢架结构、四周围挡,同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堆场扬尘的产生。 (4)破碎和筛选粉尘 本项目石料需进行两次破碎、两次筛分,在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本项目对破碎机和振动筛采用集气罩对破碎机筛分粉尘进行收集,通过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0m高排气筒排放。 (5)传送带输送粉尘 本项目石料提升以给料机配套的皮带输送方式完成,物料进入进料仓后的运输采用输送带输送,输送带在输送过程会产生粉尘。 本项目在进料口处设置有喷雾降尘设施,项目传送带输送的砂石料含水量较高,且输送带采用盖板密闭式廊道,减少输送带输送阶段粉尘的产生。噪声:我公司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②定期检修清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③合理布置厂区位置,产生噪音较大的机械布置于室内;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运输作业,车辆的装载管理;⑤利用厂内建设的建筑物进行遮挡高噪声的设备;⑥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除尘集灰和生活垃圾。 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集灰,通过定期清理布袋除尘器内粉尘,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 |
|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物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①本项目生产设备由2台振动筛变为1台振动筛、1台滚筒筛,但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本项目厂址不在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内,不涉及废水排放,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本项目有组织排气筒,属于一般排放口,因此本项目排气筒高度降低,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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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气、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根据项目原材料储存方式及其生产工艺流程,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环节有:堆场扬尘、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传送带传输、车辆运输扬尘。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拟建场址周边属于工业较集中区域,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为最大限度减小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必须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厂区道路用水泥进行硬化处理。 ②采用洒水车对运输道路不定期洒水,一旦道路和场地内扬尘较大时立即进行喷洒,一般在运输车辆驶进及驶出厂区时进行集中洒水。 ③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低速行驶。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原料堆场、装卸、运输以及破碎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1)车辆扬尘 汽车在项目场地运输原料和成品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扬尘。本项目通过水泥硬化运输道路地面、洒水抑尘、控制车辆在场地内行驶速度等方式减少车辆扬尘的产生。 (6)装卸扬尘 本项目原料装卸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通过将原料堆场设置钢架大棚结构,同时采取喷淋洒水和车间围挡抑尘措施减少装卸扬尘的产生。 (7)原料堆场扬尘 本项目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均置于厂房内,地面为水泥硬化地面,厂房为钢架结构、四周围挡,同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堆场扬尘的产生。 (8)破碎和筛选粉尘 本项目石料需进行两次破碎、两次筛分,在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本项目对破碎机和振动筛采用集气罩对破碎机筛分粉尘进行收集,通过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0m高排气筒排放。 (9)传送带输送粉尘 本项目石料提升以给料机配套的皮带输送方式完成,物料进入进料仓后的运输采用输送带输送,输送带在输送过程会产生粉尘。 本项目在进料口处设置有喷雾降尘设施,项目传送带输送的砂石料含水量较高,且输送带采用盖板密闭式廊道,减少输送带输送阶段粉尘的产生。 | ①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②厂区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其生产设备主要有破碎机、筛分机等。 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降噪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预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运行后不会明显加重周边环境噪声负荷,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②移动声源 项目移动声源未铲车,噪声源强不大,约为70dB(A),通过采取铲车慢速行驶、定期保养等措施,噪声再经距离衰减后,铲车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降到最低,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生产设备设置减震基座等降噪措施; ②主要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 ③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我公司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②定期检修清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③合理布置厂区位置,产生噪音较大的机械布置于室内;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运输作业,车辆的装载管理;⑤利用厂内建设的建筑物进行遮挡高噪声的设备;⑥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 项目四周厂界外1m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1 |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渣及职工生活垃圾。 布袋除尘器除尘渣 项目碎石生产线上的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含尘气体均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除尘渣成分均为石粉,由于该部分渣粒度较细,作为石粉产品外卖。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除尘集灰和生活垃圾。 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集灰,通过定期清理布袋除尘器内粉尘,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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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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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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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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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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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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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