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内层线路搬迁技改项目 | ****工业园区标准厂房B10栋 | **** | **省中楠****公司 | 项目(代码:****)位于**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B10栋。****园区东路B03栋一楼的多层板中的内层线路制作工艺环节搬迁至B10栋二楼,并实施生产设备提升改造。项目采用覆铜箔板、盐酸、硫酸、油墨、开油水、棕化剂等原辅材料,经磨板、水洗、涂布、预烤、显影、蚀刻、酸洗、退膜、棕化等工艺,并建设相关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年产多层板10万m2。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应分类收集、分类输送至原厂区废水预处理系统,废水输送管道应“明管化”并有明显的标识;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强化废气收集设施,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外排;各类废气应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不得外排;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新增非甲烷总烃:0.1266t/a,其它主要污染物总量不得增排。 6、其他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