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市油山镇彭**饲养小区年出栏144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市油山镇彭**饲养小区年出栏14400头生猪养殖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906平方米,工程包括猪舍、生活管理用房、工具房、药房、消毒池和配套环保设施等,计划年出栏生猪14400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市油山镇彭**饲养小区(个体工商户)
联系人:彭** 联系电话:181****1362
联系地址:**市****村委会**村022号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沐溪大道170号**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6号办公房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88****724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主要工作内容
总论、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选址周围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生态环境概况与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调查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次信息公示阶段收集公众意见的时间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市油山镇彭**饲养小区(个体工商户)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