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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市新寨新区城市更新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预公告》要求,拟征收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以下六个片区,具体征收范围以新寨新区建设项目规划红线控制图为准:
1号片区:新寨西片区;
2号片区:新寨后山片区;
3号片区:然吾沟片区;
4号片区:东大门片区;
5号片区:德卓滩片区;
6号片区:代格片区。
(最终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工作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改变土地、房屋用途,以及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工商税务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不予补偿。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现状调查、清点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异议提出
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调查结果公示之日起7******局书面提出。
五、后续程序
****政府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依法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六、联系方式
征收部门:****
地址:****中心
联系电话:177****066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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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