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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公司下有公用及生产车辆,拟进行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维保地点位于**省**县。 |
| 预算总金额 | 80,000.00元 |
| 服务采购详细要求 | 无 |
| 交货地址 | **省乐东黎族****农场1号 |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明确税率 |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 发票要求 | 无要求 | |
| 报价有效期 | 3年 |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 补充说明 | 按照附件报价单进行报价 |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 2 | 交货时间 | 根据维修情况,一般情况为维修当日 |
| 3 | 付款方式 | 验收后60日内支付款项 |
| 报价须知 | 1.供应商经营场所需在**县范围内,否则报价无效。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满足采购人考核要求方可续签,采购人保留重新询价采购的权利。 3.供应商依法合法经营,具有合法营业执照。 4.维修费用:根据维保内容据实结算,单价不得超过供应商报价。 5.付款方式:维保完毕后,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于60日内以转帐的方式支付。 6.维修所用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特殊情况需经采购人同意,且替换产品不得低于原厂产品质量。 7.按附件报价单盖章进行报价,不得漏报,漏报视为报价无效。 8.本项目按汇总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
原公告结束时间:2025-11-22 10:00 现公告结束时间:2025-11-23 10:00
原报价结束时间:2025-11-22 10:00 现报价结束时间:2025-11-23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