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阳春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公众意见的通告

审批
广东-阳江-阳春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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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5-10-11
名称: 关于开展**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公众意见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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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公众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0-11

为做好**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制定工作,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事项概况

目前,**市**现行收费标准为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0元/吨;镇区目前尚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参照《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第一条规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为深化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坚持节约**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我局拟定了**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方案。

征收标准方案一: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0.95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1.40元/吨。

征收标准方案二: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1.10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1.40元/吨。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春府〔2023〕177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重点围绕本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对本事项实施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通过调查,整理分析群众诉求和风险因素,并就可能发生的影响提出相应措施。

三、征求公示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实施过程中可****事业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影响及应对措施,并就该事项实施提出个人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件、走访、电话等方式与编制单位联系,表达对该事项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六、联系方式

评估方:**众诺****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传真:189****4482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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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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