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5〕127号关于重新核准35kV多灵(拉利)送变电工程的批复

审批
广西-河池-宜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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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审批〔2025〕127号:关于重新核准35kV多灵(拉利)送变电工程的批复
2025-10-22 18:00

**壮族自治区

**市

河发改审批〔2025〕127号

****委员会

关于重新核准35kV多灵(拉利)送变电工程的批复

****:

报来《关于申请重新核准35kV多灵(拉利)送变电工程项目的函》(河供电函〔2025〕19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24年7月19日以河发改审批〔2024〕65号对本项目进行核准。现由于项目建设模式发生重大调整,为提升工程建设效率与标准化水平,35kV多灵站的建设方案****电站模式,此项调整导致项目动态总投资较原核准总投资增加1030万元,你局向我委提出重新核准申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重新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区北牙乡西部片区负荷发展需要,缩短10千伏供电距离,优化10千伏网架,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35kV多灵(拉利)送变电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区境内。变电站站址位于**区北****社区,线路位于**区北牙瑶族乡、**镇。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电站工程

1.主变压器:终期2×8MVA,本期1×8MVA。

2. 35kV出线:终期4回,本期1回。

3.10kV出线:终期12回,本期6回。

4. 10kV并联电容器:终期2组,本期1×1.2Mvar。

同意设计推荐****电站建设站址。变电站按预制舱布置。

(二)线路工程

****~多灵(拉利)35千伏线路路径长度约12.4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 长度约12.1km,**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度约0.3km。**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1×150mm2,**电缆线路电缆截面采用3×300mm2。

****电站间隔改造工程

本期在35千伏**站现有场地内扩建1个35千伏多灵出线间隔。

五、项目总投资375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751.80万元为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的3007.2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并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1********0011号)《****政府关于原则同意35千伏拉利送变电工程站址及线路路径的批复》(宜政函〔2020〕288号)。

九、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因项目列入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原河发改审批〔2024〕65号文同时作废。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35kV多灵(拉利)送变电工程

名 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







核准

监 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核准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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