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5〕131号
****委员会
关于同意调整**县赐福湖片区
污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巴马****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重新批复**县赐福湖片区污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巴发改报〔2025〕2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23年2月21日以河发改审批〔2023〕25号批复**县赐福湖片区污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等均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提出调整项目建议书的申请。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保护巴马县赐福湖片区的自然水体水质,改善生态环境,原则同意建设**县赐福湖片区污水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赐福湖片区污水工程。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巴马镇赐福湖片区。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一)**污水管网:DN300双壁波纹管约27153米, DN400 双壁波纹管约1848米,DN63PE100管约6334米,DN75PE100管约3993米,DN90PE100管约2606米,DN110PE100管约3939米, DN200PE100管约2799米,UPVC塑料排水管DN110 4000米, UPVC 塑料排水管DN200约12159米。
(二)**污水混凝土检查井1398座,****泵站17座。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8503.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96.26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933.92万元,预备1172.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等方式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