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项目名称:劳务采购
四、项目编号:****
五、采购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六、采购预算:168.20万元
七、项目概况:
为降低直接用工风险,优化人力**配置,提升管理效率,故开展本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所需驾驶员岗位14人、食堂岗位3人(厨师1、帮工2人)。其中持A1班车驾驶员1人、持B证或以上2人。采购预算金额168.20万元,服务合同期限1年,采用1+1+1模式。
八、申请理由:
****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服务,又因********集团有限公司(市属国有企业)下属**房****公司的子公司,且**房****公司对其持股 65.71%。
根据《**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与一家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协商,并在满足技术需求和商务服务等基础上,商定合理价格确定成交结果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五)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 50%以上控股关系,或市属国有企业所属控股 50%以上企业之间,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规定,故申请劳务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九、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十、拟定供应商地址:**省**市人民东路银河大厦三层301-3号
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职称 | 备注 |
| 1 | 郑海海 | ******集团有限公司 | 高工 | |
| 2 | 周剑辉 | ******公司 | 高工、经济师 | |
| 3 | 张胜 | ****中心 | 高工 |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 址:****开发区海桐路110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7-****7785
监督部门:****集团****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9092
十五、附件:论证意见
****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