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涌水系片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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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7-124********266776A-****1017-0000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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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涌水系片区)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涌水系片区)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2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因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在2025年11月21日安排了两个项目****交易中心****中心组织开评标工作,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组织两个项目的开评标工作。该情况不属于2025年11月12日印发的《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7期》第八款规定可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故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修改为:****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开标四室209(具体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中心大楼 2 层)。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狮山镇 |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 联系人: 陈工 |
联系人:陈彩凤、陈冠楠 |
| 联系方式:0757-****9004 |
联系方式:0757-****7291 |
| 2025年11月20日 |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