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园区实训基地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园区实训基地委托服务
数量:1
单位:年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第6、8条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第25条要求:化工园区应通过自建、共建或委托服务的方式,建设满足《****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等要求的****基地。由于****工园区实训基地,根据文件要求,需采用委托服务的方式开展化工企业安全技能实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根据相关规定需通过委托服务的方式开展化工企业安全技能实训,****,是**市范围内唯一符合《****基地建设指南(试行)》****基地,具备以下不可替代性:
1、完全覆盖《****基地建设指南(试行)》要求的6大类建设内容(典型设备操作、特殊作业安全、工艺安全、应急处置、警示教育、配套培训设施),已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营,具备成熟师资、课程体系及信息化管理平台。
2、符合《****基地建设指南(试行)》中合理规划、就近选址、共建共享、专业运营、讲究实用、节约**等原则,采取自建、共建或委托服务等方式,****园区****基地提供安全技能实训服务,可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财政**。****基地因距离远、成本高、工艺不全(无氟化工艺)等因素,无法满足“就近培训”“降本增效”原则。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符合上述第二条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本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高新区竹塘路与昌言路交汇处**新天地9#1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市新杭镇**路
联系方式:181****8965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广****商铺19-110号
联系电话:0563-****19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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