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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房屋灾毁恢复整治工程立项的复函
****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市房屋灾毁恢复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恩农农〔2025〕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房屋灾毁恢复整治工程的复函》(恩府办函〔2025〕764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市房屋灾毁恢复整治工程建设
为尽快消除灾毁房屋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意开展**市房屋灾毁恢复整治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0785-04-01-312402)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场地位于**市恩城街道、沙湖镇、牛江镇、君堂镇、圣堂镇、良西镇、东成镇、**镇、横陂镇、大槐镇、那吉镇。工程包括:对全市严重受损的400多间房屋进行全面拆除清理,****停车场等生活生产设施。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17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1451.32万元,设计费用64.44万元,监理费用42.38万元,预备费用128.66万元,其他费用63.20万元。资金来源:通过上级补助资金、本级及镇级财政配套资金等渠道解决。
四、项目招标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订)》第六十六条和《关于实施**市房屋灾毁恢复整治工程的复函》(恩府办函〔2025〕764号)的精神,该项目属于应急救灾类工程,核准该项目免予公开招标,按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
五、其他
项目由你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开工前未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附件:**市房屋灾毁恢复整治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