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招投标领域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宣贯学习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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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以下简称《指引》)。市****服务中心积极在工作群、招标代理群、****中心网站发布链接和解读,组织行业人与进行宣传学习。

招标人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发起者和重要组织推动者,有的招标人搞明招暗定、暗箱操作,或者对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有错不纠,有权不行、有责不担的情况仍然存在。《指引》从招标投标全周期管理角度出发,围绕标前工作、招标、开标和评标、定标、履约管理、监督管理等6个重点环节,逐项明确招标人履行主体责任的方式和要求,强调招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性、合法性、廉洁性负责。《指引》共8章42条。标书代写

《指引》针对实践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围绕压紧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作出以下具体规定:

一是要求招标人科学合理开展招标。对采用招标方式的项目,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机制。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设置异常价格的判定标准和处置方式,避免恶性价格竞争。审慎选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资格预审和评标,规范开展中标候选人核验。提倡采用集中招标等方式提高招标效率。标书代写

二是要求招标人规范行使法定权利。压实招标人抵制和纠正违规行为的责任。招标人可以设定异常投标的核查标准,****委员会依法否决异常投标。招标人应当通过招标人代表报告和纠正评标专家违法活动,加强对评标报告的审查,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专家追究赔偿责任。

三是要求招标人加强内部管理。落实插手干预登记报告制度,对定标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加强中标结果公平性审查。

下一步,中心将加强《指引》的宣贯学习,引导和督促广大招标人切实负起责任;二是督促招标人按照《指引》的具体要求,健全内控管理,强化行为约束,不断提高招标投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监督招标人规范履责。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抽查,及时了解和解决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转化为招标人的行为自觉,充分利用正在开展的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人行为规范,净化招投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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