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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及相关事项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5〕43 号)等规定,为保障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对本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相关信息予以批后公示。
一、基本情况
****医院建设项目位于河****农场21队旁,总用地面积9.1071公顷,其中:农用地4.0368公顷(耕地0.065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5.0703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和围填海。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10月29日(7个工作日)
三、公示地点
****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具体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意见反馈方式
若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提交,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
联系地址:**省**州**瑶****中心****中心。
电子邮箱:****@163qq.com
联系电话:0873-****543
附件:1.****医院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局****医院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的情况说明
3.****医院建设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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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