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管道燃气工程(**产业园、金浦商汇2#楼、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燃气工程、**中学高中部锅炉房等5个工程)(重2)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产业园、金浦商汇2#楼、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燃气工程、******公司锅炉房、**中学高中部锅炉房的燃气配套设施,涉及居民用户276户,建设市政管网共约2139米、户内庭院管网约330米、户内无缝钢管约1300米、燃气表276块、PE球阀8个等相关设施。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GB1、GB2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992.00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刘锦燕(注册编号:豫241********01040; 身份证号:412724********586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焦露(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C3(2023)****875;身份证号:321283********343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业绩: 1、**市天然气高压环线建设工程 2、**市新区(西片区)燃气配套工程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GB1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769.91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廖锷隆(注册编号:桂245****59496;身份证号:452122********131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蒋林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B(2021)****201 ;身份证号:450305********109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GB1、GB2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521.69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曹**(注册编号:冀213****34330; 身份证号:130182********392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明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冀**C3(2024)****109 ;身份证号:130127********241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qzggzy/、**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pbggzy/。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政府****小组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906、0777-****033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2).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