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第五中学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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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选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四、开标日期:2025年11月19日上午9:30

五、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4-****366 159****3820

地 址:****

六、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

地址:**市**新区金街二楼J203

中标金额:15000元

七、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郑峥 陈福 张友珠

八、监督员:王永义

九、报名供应商及意见:

资格情况: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十、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1、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2、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3、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被判定无效质疑的,采购人将书面回复投标单位其质疑无效的理由,并记录无效质疑一次。

4、采购人将在受到书面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

5.1投诉查无实据的;

5.2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质疑的;

5.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学

2025年11月2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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