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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级自然灾害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补充采购1
三、采购日期:2025-07-2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公司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栀杆路1号**综合保税区高德公馆3号楼2层201号
被投诉人 1 :****应急管理厅
地址:**市**区蕾坛路2号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市**区**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
投诉事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该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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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