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十五五”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体市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相关经费不超过30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宣传活动。
二、工作重点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文本发布:在报纸等主要纸媒上宣传规划《纲要》文本;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划《纲要》主要内容。
2.专家解读:邀请专家学者在主流媒体撰文、参加访谈节目等,对规划《纲要》进行解读。
3.图文宣传:制作规划《纲要》电子读本、宣传图册等材料,方便公众查阅。
4.组织各类宣讲团,赴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规划《纲要》精神宣讲。
三、有关事项
1.完成时间:2026年6月底前。
2.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应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
3.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宣传活动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送达****规划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4.组织评审:业务处室对申请单位业绩资质、团队实力及工作思路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5.签订合同:****发改委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项目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要求开展工作。
联系人:虞清源,0574-****7789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市**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307室,邮编:315040
附件:**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宣传活动项目申请书.doc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