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澥浦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II标段(施工)项目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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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澥浦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II标段(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分局澥浦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II标段已由宁****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820 万元,工程概算 1585 万元,建设规模:对地块内既有3376.77平方米的建筑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地点: **市**区澥浦镇 。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老综合楼和附属楼装修、改造、加固、电气、暖通、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老综合楼、附属楼、综合服务大厅外立面涂料翻新及门窗更换,非机动车棚等相关内容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工程造价****535元。
2.3 施工总工期: 24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分局澥浦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II标段(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标书代写
(三)其他:
3.4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西路28号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59****68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郑嘉凯、骆小彪、余霞岑、程丽

联系电话:0574-****6943

电子邮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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