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工程费不低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修改为“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工程费不低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类似项目。”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隆府发〔2022〕10号)”修改为“《****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隆府规〔2025〕4号)”。
3、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业绩修改为“(1)设计业绩:满足招标公告条件外,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增加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工程费不低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水利工程类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任一设计单位提供)(2)施工业绩:满足招标公告条件外,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增加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工程费不低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水利工程类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施工单位提供)”。标书代写
4、专用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中“所有材料基准价按取编制时最近一期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材料不作价格调整;其他材料不作价格调整。”修改为“(3)所有材料基准价按取编制时最近一期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施工期内主材水泥、沥青、商品混凝土、砂石、钢筋、管道、阀门等信息价加权平均价变化幅度超过基准价±5%时,按“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进行调整”。
5、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遗上传的文件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