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坂村大埕和水尾角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雷峰镇瑞坂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瑞坂村大埕和水尾角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19961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瑞坂村大埕和水尾角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位于**县雷峰镇瑞坂村,本项目总投资199615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199615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199615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9615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叁级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自行到****(地址:**县**街58号2楼203室)报名,报名时须领取交易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9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公司,投标单位自行用信封密封住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加盖公章的不予接受),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标书代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交易卡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交易卡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https://www.****.ne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雷峰镇瑞坂村,
邮编:362500
电话:135****2054,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街58号2楼203室,
邮编:362500
电话:188****8442,
联系人: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