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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中科****公司,因其****服务中心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于2024年5月28日已通过相关部门竣工(完工)验收,于2025年11月20日,向我局申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现依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在公示期限内,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均可向我局来电来函反映,在反映时应实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期邮戳为准)。公示期满后,若未接到相关反映,将同意该销户申请。
反映电话:0919-****960, 通讯地址:****中心3楼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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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