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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抗战时期的文物大迁移特展”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故’事——抗战时期的文物大迁移特展”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故’事——抗战时期的文物大迁移特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人民路236号 联 系 方 式:马老师(023-****9016)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东**景山前街4号 联 系 方 式:董老师(133****00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应****的邀请,****同意将院藏文物 59 件出借给重 ****博物馆,用于在该馆举办的“**‘故’事——抗战时期的文物大迁 移特展”(暂定名) 服务要求:甲方同意出借给乙方院藏文物 59 件,用于举办该展览,并负责办理文物借展的报批手续;出借文物名称、尺寸、数量、文物等级、估价等内容详见附件一《借用文物目录》,附件一由甲方提供,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应加盖甲乙双方公章。 展览原则上不得展出私人藏品,如乙方确有所需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服务期限:15日 服务地点:文物点交、点收工作均在甲方进行,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点交时,双方点交人员共同检查文物状况后在点交单上签字确认(附件四);展览结束后,乙方应将全部文物原样交还甲方,双方点收人员在甲方履行同样的点收手续,点收时如遇文物实际情况与《借用文物目录》(附件一)、点交单(附件四)记录不符的,双方应对不符情况在点收记录上进行详细记录。
附件:
借展文物点交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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