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水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社区
邮编:416300
联系电话:0743-****22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水厂入河排污口 |
| 设置地点 | ******社区) ****水厂北侧岸边 |
| 责任主体 | **** |
| 论证单位 | ******公司 |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排污口坐标:E109.994044,N28.694574; 2、排污口设置类型及规模:**(已建,补办手续);10000m3/d; 3、排污口类型: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4、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排污口入河方式:管道; 6、排污口论证范围:起于**县**,止于** 县罗依溪(古阳河**),全长 16.5km,因此本次论证范围为排污口至栖凤湖大坝的水域范围; 7、排污口排污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一级标准排放限制。 |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对水生生物区系组成的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尾水排放进入栖凤湖,耗氧量增加,引起水体富营养化,水体氧含量下降;排水口附近局部区域氨氮、SS 较高,将对鱼类等水生生物产生一定 的副作用,由于河水自身的稀释作用,污染物进入水体后被迅速稀释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范围内,因此运营期正常排放时,尾水排放对栖凤湖鱼类区系组成的直接影响有限。 2、对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尾水排放将导致SS 增加,排污口附近浮游生物、底栖动物耐污性种类比例升高,种群结构发生改变。尾水排放对鱼类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饵料基础产生的间接影响,浮游生物的增加将导致滤食性种类比例升高,而杂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比例将下降,污染物进入水体后被稀释至河流污染物本底值附近,影响范围主要是排水口附近水。 因此,项目运营期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3、对鱼类等的影响分析 根据废污水性质,对下游鱼类影响较大的水质因子为有机污染物,经过模拟计算,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所排污水中 COD、NH 3 -N、SS 使评价段河水浓度有所增加,但是能够满足河道水质管理目标。因此,在废污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工程实施所造成的水质变化幅度是鱼类可以承受的。 4、对水生生物繁殖的影响分析 浊度与悬浮物(SS):反冲洗水和压滤水中含有大量从滤料和污泥中冲洗出来的悬浮颗粒物。大量外排会导致受纳水体浊度升高、透明度降低。这会影响 水生植物的光**用,进而可能影响以这些植物为食或栖息的生物。营养盐:水厂反冲洗水可能含有氮等营养盐。这些物质的汇入可能为藻类等浮游植物提供“养分”,在适宜条件下(如水温较高、水流较缓)可能加剧水体的富营养化,进而促进藻华的发生。 化学药剂残留:反冲洗水中可能残留水处理过程中投加的混凝剂、消毒剂及 其副产物。这些物质对水生生物可能具有直接毒性,或干扰其正常的生理功能,尤其可能对对化学物质敏感的浮游动物、鱼类早期幼体等造成威胁。 直接物理伤害:高浓度的悬浮物可能堵塞水生动物(如某些滤食性浮游动物、 贝类)的呼吸和摄食器官,导致其生理功能受阻甚至死亡。 5、排放口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上文分析,本项目非正常工况排放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出现非正常事故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杜绝非正常事故排放的发生。其常见的事故原因如下: (1)电力及机械故障污水处理设备一旦出现机械故障或停电,影响生产废 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汛期强降雨溢流,在强降雨时大量雨水进入污水处理池,有造成漫池 风险。 (3)有毒有害物质误入管网,影响污水处理效率。 (4)次氯酸钠、实验室化验废液发生泄漏。 (5)污泥池破损,造成污泥外泄。 51(6)火灾事故产生的消防废水进入栖凤湖,对栖凤湖水质的不利影响。 二、水**保护措施 1、工程措施 定期对入**上下游河段进行清理,解决河道淤堵确保流水通畅;提升工艺,将出水水质达到更高标准并稳定排放; 2、管理措施 建立环境管理机构,提升管理人员的环境管理知识,规范建设入河排污口,按要求开展废水日常检测工作,同时按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确保事故事件发生时将风险降至最低,杜绝水体污染。 三、专家评审结论 专家评审结论:该排污口设置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论证报告》分析结论。 |